编办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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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城县委编办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0-25 】 【选择字号:

  

    一、县委编办的机构定性调整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二、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起草拟定县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直各部门及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协调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承担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县直各部门、乡(镇)机关领导职数限额及与科级以下人员的结构比例;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及财政经费开支公司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 

  五、审核县直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审核调整县、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 

  六、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县政府及县直机关派驻外地办事处的机构编制;审核财政经费开支的县直公司的机构编制。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和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和调整县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经费供给渠道;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审核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八、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编委会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承担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纪律的查处工作。 

  九、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承担全县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依据核定编制数,参与实施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将牵头推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职责划给县政府办公室。

  十一、联系、协调双重领导而以垂直管理为主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 

  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4---322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