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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编办规范编制审批管理程序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7-29 】 【选择字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今年以来,庆城县编办采取措施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审批,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一是坚持用编申请,严格落实进人控编制度。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的原则,严把人员入口关,做到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坚决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不按程序进人,从源头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二是坚持分类管理,严禁混编混岗现象发生。按照“分类管理,专编专用”的原则,对编制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按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专项编制分类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防止机关事业单位逆向进人和长期借调基层人员,从根本上解决混编混岗问题。

    三是坚持动态管理,认真落实编制管理证制度。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在总量控制下进行动态管理,以机构编制管理证作为部门单位人员调配、工资审核、领导任职、经费核拨的主要依据,实现编制、实有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