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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出台意见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8-28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合理划分管理权限,做好部门主动协同放权,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经省政府同意,省编办、省审改办与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

《意见》在明确合理划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权限的同时,提出了国土、环保、建设、水利、安监、文物等省直相关部门同步下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各项前置条件审批权限的意见。

《意见》要求,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权力下放后的监管意识,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要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市(州)、县(市、区)政府审批部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服务管理能力,确保接稳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