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重点专题

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9-11 】 【选择字号:

庆政办发〔2015143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庆有关单位:

《建立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庆城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方案》、《建设庆城政务服务网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2

 

建立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工 作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立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 全面分类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及管理服务事项,编制事项内容信息表和办理运行流程图规范文本,汇总编制《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权力监督、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梳理,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并公开县级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权责清单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清单范围。现行的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必须是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部门规定和红头文件违法设立的审批事项,和登记、备案、审定、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坚决不得变相保留。

(二)权责一致原则。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具有相应管理权限。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须作相应调整。

(三)简政放权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四)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负责事项信息表和办理运行流程图梳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各项办件程序和规定开展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中的20项内容必须详细齐备,不得删减和随意调整变化;每个事项编制对应的办理运行流程图,流程图严格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绘制,做到与事项信息表内容对应,与实际审批环节相符。

(五)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权责清单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必须充分研判,客观分析,全面清理承办事项,准确填报事项信息,客观梳理流程图,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做到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无遗漏,事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流程图绘制符合审批环节。

三、范围内容

(一)清理范围。

1、县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

2、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3、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党群工作部门、单位;

4、具有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职能的县直部门及省、市驻庆单位。

省市驻庆单位参照我县工作要求,自行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公开,并纳入我县行政权力清单管理。

(二)主要内容。行政权力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密行政审批事项、受省政府部门委托的审批事项、实行备案制管理的审批事项、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管理和服务类事项。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部门工作职权。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本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将部门现有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汇总编制部门权力清单。部门权力清单须规范列明职权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承办机构(包括内设机构、受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政务服务事项。

(二)清理调整部门职权。各部门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照县政府下发的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文件和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对无明确规定和执行有困难的事项,研究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撤并、加强等调整意见。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予以取消。部门自行发布的文件,不得作为职权设定和行使的依据。部门内部管理职权,不列入权力清单。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以及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按程序提出修改法定依据的建议。凡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自律解决、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不再管理。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一律下放乡镇政府管理。

(三)明确行使权力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

(四)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已经列入权力清单的相应服务事项,不再重复梳理。

(五)健全监管制度措施。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并结合行政权力清单,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六)审核确认权责事项。对各部门清理后保留的权责事项,依法依规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在审核部门权力工作中,广泛听取上级部门、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的结果,经县政府批准后予以确认。

(七)公开权责清单。经过审核确认的权责清单,通过县政府政务大厅、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机构编制网及各部门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910日前)。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做好自查自清工作,分类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并在清理形成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基础上,编制责任清单,于2015910日前将权责清单各类表格连同电子版、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和事项办理运行流程图纸质版(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对照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汇总表一项一流程)及电子版报县审改办(县编办),上报表格统一为A4页面Excel格式。为加强工作联系,各部门于201597日前将部门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7)报县审改办(县编办)。

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即视为取消,坚决不得审批,对未列入目录而进行审批的单位,报县委、县政府严肃查处。

(二)集中审核阶段(91010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审三回的程序报送审核权责清单资料,第一步:一审一回。各部门所报的权责清单,要先通过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征求与本部门在职责上有交叉、有关联的部门及社会的意见,确保无异议的情况下,上报县审改办。由县审改办(县编办)组织初审后,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部门核实。第二步:二审二回。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对需要调整的权力事项提出补充答复意见,再次上报县审改办。由县审改办(县编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联合审核后,再次反馈给部门。第三步:三审三回。各部门对反馈的重点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调整完善,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签字后,第三次上报县审改办(县编办)。由县审改办(县编办)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报县政府批准。

(三)公布实施阶段(1020日前)。权责清单经审核论证,报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新的权责清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是建立权责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小组,确保有足够的力量从事相关工作,按时报送审核。

(二)依法清理规范。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工作过程中,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搞好衔接;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开门清理规范,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要及时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取消调整后,与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衔接工作,原则上已公布的事项不再重复清理,只做事项类别调整、名称规范等工作,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因事项遗漏、名称不规范、类别划分不准确等给部门工作带来影响的,责任自负。今后,除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外,一律不再增加、变更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权责事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明确责任分工。要广泛宣传推行权责清单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形成共识。为了确保工作落实,从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抽调13名熟悉法律、业务水平较高的同志,组成三个审核小组,分别由县编办、法制办、政务中心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按小组进行权责清单审核工作。县审改办(县编办)主要负责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主体、承办机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的审查,并会同法制办、政务中心,适时邀请市有关专家或学者,对各部门的业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并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权责事项梳理、职权设立合法性审查、流程再造及清单公布等工作。县法制办主要负责实施依据的审查,县政务中心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界定、编码及办理流程图的审查,县监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推行权责清单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附件:1.部门职责梳理登记表

2.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汇总表

3.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分表(××类)

4.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

5.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6.部门权责清单(样式)

7.部门权责清单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8.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填写要求

9.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

10.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运行流程图绘制要求

11.关于上报×××局(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

报告(参考样式)

12.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参考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