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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编办“四个并举”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庆城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6-13 】 【选择字号:

近年来,庆城县编办采取有力措施,以“四个并举”为抓手,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并举。多渠道宣传《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做好监督检查的基础和铺垫。同时,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宣传教育的保障和抓手,使两者紧密结合,实现良性互动。 二是日常监管与专项督查并举。通过实名制管理、年报统计、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等机构编制日常工作,对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际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管,建立日常动态监控机制。同时注重发挥专项检查的优势和功能,联合纪检(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进行专项督查,营造强大的监督检查环境。 三是事前调研与事后监督并举。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前搞好研究论证,形成有理有据的建议方案,供编委领导决策。审批后,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机构运转情况、职能履行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事业单位登记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形成常态跟踪监督机制。 四是自身监督与社会监督并举。全面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机构编制内部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单位内部监督约束作用。同时结合“12310”举报受理平台,形成便捷、安全、高效的举报受理机制,使机构编制工作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