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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编办建立三项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7-29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今年以来,庆城县编办积极探索研究、深入实地调研、加强合作配合,通过建立三项机制,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建立预防教育监督机制。大力宣传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工作。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成册,分送县级领导和部门一把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内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制约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的机构编制限额之内,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才能列入预算核拨经费,才能办理调配录用、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手续。

    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发现擅自增设机构或越权审批机构、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